员工个人话费报销能否税前扣除?
编辑:荆门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3-19
首先,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对员工发生的电话费报销,在会计处理列入“职工福利费”,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税前扣除!所以,这部分报销费用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需要做纳税调整。
然后国税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的通知中规定: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。因此,个人报销电话费,取得的发票是个人姓名抬头的,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。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,这部分费用调整一次就行,不需要做纳税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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